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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小嫻


我已經不記得頭一次跟一個男孩子牽手是甚麼時候了。應該是念幼稚園的時候吧?玩集體遊戲,總得跟旁邊的男生手牽手。

不過,這一種手牽手跟後來的手牽手是不一樣的。後來的那些,是戀愛。

第一次讓一個喜歡我的男孩子牽著手是甚麼時候,他又是怎麼牽著我的手,我也不記得了。我只記得,我有好幾次甩開了別人那隻伸過來牽著我的、羞怯的手。

不喜歡的男孩子,我不肯讓他牽著我的手。讓喜歡的人牽著手,那種感覺才溫暖。

我認識一個男人,他告訴我,他跟他女朋友逛街不會牽著手。

「為甚麼?」我問他。

「我就是不喜歡那樣,兩個人牽著手很不自在!」他說。

我不禁想起我聽來的關於他和女朋友的故事。大家都說,當初是他女朋友追求他。兩個人一起雖然許多年了,始終還是她主動。她對他無微不至,言聽計從。

於是我明白,他不肯牽著她的手,不是覺得不自在,而是他不夠愛她。

要是你愛一個人,你多麼想跟他十個指頭緊緊扣在一起?甜蜜的日子如是;吵架之後,你更想抓住他那隻手。他不愛你了,你多麼想念跟他手牽手的時光?孤單一個人的日子久了,你又多麼渴望有個人牽著你的手走路?

人的一雙手往往出賣了他的年齡。手會日漸老去;唯有當我牽著情人的手的那些時刻,我相信我依然年輕。那個瞬間,我們兩個人的掌心裡都開出了一朵朵漂亮的小花兒,彼此纏住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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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po11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